本报讯(记者 梁晓宁 通讯员 徐文怡)近日,市残联及市“四车”办在市残疾人康复培训中心举办学习班,向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讲解《残疾人保障法》及北海市四车整治工作的具体措施。北海市100多名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参加了本次学习班。
在本次学习班上,市残联及市交警支队的有关领导针对《残疾人保障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及北海市四车整治的相关措施进行了讲解。交警支队领导还向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介绍了“四车”整治工作开展一年来取得的成效,并就备受关注的车辆置换和就业安置等问题作了解释。
参加学习班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表示,讲座上的内容关乎他们自身利益,讲解得都很透彻,他们对相关的政策、措施有了更多的了解,并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积极配合有关主管部门抓好“四车”整治工作。
据悉,市残联依照《残疾人保障法》的相关规定,始终坚持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致力于解决残疾人的出行、就业等问题。《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颁布于2013年,对区内的电动、机动轮椅车管理作出了详细规定,北海市“四车”办同样依照该管理办法坚决取缔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从事非法运营活动,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仅用于代步、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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