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 第22号)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依法对业余无线电台实施监督管理”。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广西壮族自治区范围内业余无线电管理工作,有关业余无线电台操作证书的考试和管理工作也相应由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要求,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目前已在全区开展对中国无线电运动协会(以下简称“CRSA”)2012年12月31日前颁发的旧版《业余无线电台操作证书》(以下简称“旧版证书”)进行集中换发工作。为组织好换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换发工作的范围和要求
属于北海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持有CRSA颁发的旧版证书人员均可以申请换发《中国无线电协会业余无线电台操作证书》(以下简称“操作证书”)。
新换发的操作证书共分为A、B、C三个级别。持有CRSA颁发的四级旧版证书者,可以申请换发A类操作证书;持有二级或三级旧版操作证书者,可以申请换发B类操作证书;持有一级旧版操作证书者,可以申请换发C类操作证书。
所有申请换证人员必须是自愿遵守我国有关业余无线电管理法规,合法从事业余无线电活动的自然人。
二、换发工作的截止日期
请持有CRSA颁发的旧版证书人员于2015年4月15日前联系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北海市无线电管理处办理换证手续。
集中换发工作截止日期为2015年6月30日。换发截止日期之前旧版证书仍可以作为持证人设置、使用业余无线电台的操作技术能力证明。
三、换发工作流程
(一)申请受理
申请人请与北海市无线电管理处联系,提供个人信息和电子版半年期内免冠证件照片,交验本人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旧版证书作为查询参考。个人信息的内容和格式应按照CRAC(中国无线电协会业余分委会)下发的“业余电台操作证书核发管理程序ArOPC”的数据要求执行。
(二)信息审查
北海市无线电管理处根据CRSA提供的数据库对申请人信息进行审查,确认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与CRSA数据库一致后,对换发A类和B类操作证书的申请作出准予换发的决定。
换发C类操作证书的申请书,由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无线电管理局受理汇总后,统一报CRAC进行审核。
因申请人提供的旧版证书信息与CRSA数据库记录不符,不能确认申请人对旧版证书持有情况时,发证机构参照工信部无[2013]43号文第四条规定,安排申请人参加相应类别的复核考试,作为最终审核依据。
特此通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北海市无线电管理处
2015年2月13日
北海市无线电管理处联系电话:0779-2670993 13977923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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