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拟面向社会公开选任25名人民陪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1、拥护宪法;2、年满23周岁;3、品行良好公道正派;4、身体健康。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北海市辖区公民均可报名申请。
二、符合上述条件的,可由所有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基层组织推荐,或本人提出申请。报名时应提交申请表一式三份、本人小两寸近照三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单位鉴定意见及廉政证明、个人工作总结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报名地点:本院政工科。联系电话:3930665。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201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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