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地角村只有四百户人家,两千多人口。那时,地角与北海的通道荒坟遍野,杂草丛生,交通不方便,也不安全。地角村多数渔民都是从广东吴川一带转移过来的,他们生活贫困,饱受苛捐杂税的盘剥。
地角村那时的苛捐杂税有多少呢?据有关档案资料载,约有二三十种之多。捐和税,都是赋税的一种形式,其中十种是常见的:船艇捐,每艘渔船每月都要交捐,根据船艇的大小而确定征多少捐;栏位捐,相当于现在农贸市场的摊位费,渔民在市场卖鱼,要交10%栏位捐;秤租捐,渔民卖鱼,一定要到村公所过秤,每秤一次要交一次秤租捐;养猪捐,群众每养一头猪,要交两次猪捐费,初养时交一次,卖猪时交一次;道巫捐,过去每家每户都很迷信,每逢拜神、跳鬼、做斋等迷信活动,都要向村公所交纳道巫捐的费用;房屋税,每户人家的房屋,每年都要按面积大小交纳房屋税;征兵税,征收方法有两种,一是被派到的征兵户,如没人去当兵,每次得缴138元大洋的征兵费;二是按户平均分派征兵费,一年两、三次不等;户口税,每户每月得缴米7斤,不管断粮断炊,都要按时征收,这种户口税从抗日战争前开始,一直延续至1949年底;防卫税,不管男女老少,每月每人得缴米二至三斤,以支援国防及地方治安维持;地关税,以前东至北海龙潭西村,西至合浦大风江口一带的海权,均为合浦、乾江等地15户大地主、大恶霸所垄断;渔民凡是在该海域内下网、置箔、绞缯等定位捕鱼的渔民,均要交地关税,这种税分三个层面来交,一是地主的海权税,二是恶霸的加码税,三是要交活动场税。这些苛捐杂税,少的交几百斤米,多的交几千斤米以上。
此外,地主恶霸还在地角村设立鸦片烟摊、妓院、赌场等畸形消费场所,进一步深入盘剥地角村的百姓。
历史是一面镜子。一滴水,可以反映太阳的光辉;一条村的苛捐杂税,可以折射出旧社会的苛捐害民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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