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海讯(记者/邓盛龙)近日,国家海洋局正式下发通知,确定北海市等12个市(区)县为第二批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北海市成为我区第一个获此殊荣的设区市。
据悉,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申报以区域经济发展、资源集约利用、生态保护建设、海洋文化培育、保障体系建设五大类指标体系作为考量指标。北海市荣获“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殊荣,得益于该市突出的区位优势、发展迅速的现代海洋经济、优良的海洋生态环境、深厚的海洋历史文化底蕴、良好的海洋意识和卓有成效的海洋环境保护。“十二五”以来,该市海洋产业发展迅速,2014年海洋生产总值达345亿元,分别占该市地区生产总值的40%和广西海洋生产总值的37%,位列全区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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