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10时许,被告人谭某富驾驶无号牌摩托车携带高压水枪等捕捞工具,到银滩镇滨海国家湿地公园某滩涂处,用高压水枪冲开泥沙捕捞水产品方格星虫(俗称沙虫)。当日16时许,谭某富被北海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执法人员查获,当场缴获作案的高压水枪和50.75千克的方格星虫。经认定,谭某富使用高压水枪捕捞方格星虫属于禁用的捕捞方法,其捕捞的范围属于北海市沿海浅海滩涂禁渔区。
银海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谭某富违反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使用禁用的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的规定,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及被告人谭某富的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庭当庭宣判谭某富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
在庭审现场,银海区法院结合当地实际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向前来旁听的群众发放依法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的宣传资料,让更多的村民零距离感受法律威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
据了解,2016年至今,银海区法院共审理打击非法捕捞沙虫案30件34人。加强环境问题整治和生态修复,该院将继续对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采矿等犯罪依法快判重判,积极开展巡回审判,筹备建设旅游巡回法庭,提高保护生态环境的力度,服务北海全域旅游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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