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海讯(记者/管林华)日前,北海市政府修订出台了《北海市资助和奖励办法》,依据修订后的《办法》,新增对获得中国专利奖金奖的单位或个人奖励10万元/件类别。
据了解,修订后的《办法》奖励类别更多,范围更广。新增了国家专利奖奖励,并首次对该市当年发明申请量前三名的企事业单位、个人,发明专利授权实现“零突破”的企业以及获批广西中小学生发明创造试点示范单位进行奖励。其中,获得中国专利奖金奖和优秀奖可分别获得10万元/件、2万元/件;年度国内发明专利申请量在该市当年排位前三名的企事业单位,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年度国内发明专利申请量前三名的个人,分别奖励5000元、3000元、2000元;年度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实现“零突破”的企业,奖励2万元;获批广西中小学生发明创造试点示范单位可获奖励3万元/家。
此外,《办法》不仅对年度内授权的发明专利进行奖励5000元/件,还对发明专利申请阶段进行资助:国内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费和实质审查费,符合减缴条件获减缴的,按实际缴费发生金额予以资助;不符合减缴条件未能减缴的,给予1500元的定额资助。发明专利申请阶段费用的资助,最大限度地降低了该市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发明创造成本,有助提高发明创新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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