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应享有什么权利?怎样预防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及日常的不良习惯?为了让小记者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6月22日上午,北海市人民法院的叶萍法官在图书馆一楼会议室为小记者上了一堂生动有趣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法治课。
开始上课前,叶法官一改过去我们上课循规蹈矩的坐法,以叶法官为起点,围坐成一个圆形的课堂。这种别具风格的上课形式,让小记者们的学习兴趣大发。叶法官用她渊博的法律知识开始为小记者进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普法宣教。
叶法官说,《未成年人保护法》就是对未成年人进行保护的法律,也是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需要。《未成年人保护法》由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组成。叶法官用通俗易懂、深入浅出的话语和以案释法为我们讲解了这几种保护法的含义。为了让孩子完成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业,父母不得让孩子们辍学。比如未成年人到了上学的年龄,却不让上学,或让未成年人辍学而让其去打工,这都是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还有父母不能私自偷看孩子们的日记;老师不能在教室里抽烟;老师不得随便补课;学校不得随意开除学生;不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等。叶法官凭她的博学多才将枯燥的法律知识向我们娓娓道来。生动活泼的讲解更容易让我们接受,整个课堂学习氛围热情高涨。
在提问回答的环节上,小记者们踊跃发表提问,各抒己见。叶法官也为我们能这么快学以致用而感到高兴,还赞扬了我们。
一个半小时的课程很快就结束了,可是我们还意犹未尽,直呼叶法官幽默风趣的讲课,别具一格的上课方式让我们大开眼界。这次讲课,不仅让我们懂得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知识,还让我们懂得了做人的准则。
《未成年人保护法》,护航祖国明天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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