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穆晓娜
通 讯 员 熊红红 穆玉霞
本报博兴讯 12月8日,博兴县消协成功调解一起因赠品无故“蒸发”引起的纠纷。
王先生今年11月12日在博兴县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花13万元买了一辆轿车,购车合同中注明“赠送1000元的油卡和950元交强险”。但11月26日,他到商家处办理提车手续时,却被工作人员告知,“赠送的商品金额已从车身价中扣除”,并非额外赠送。赠品无故消失,王先生认为很不合理,他要求商家按合同上的约定给予提供赠品,商家拒绝。
王先生无奈,只好拨通了博兴县消协的投诉电话。接到投诉后,博兴县消协人员立即赶到现场了解情况。经过几个小时的调解,王先生和商家协商最终达成一致,商家按照购车合同的有关规定将赠品如数赠送。
对此,博兴县工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现在是购车旺季,在购买新车时一定要查看经营者的经营资质,签订合同时认真阅读合同条款,以免纠纷出现后,经营主体不明,购买权益不清,维权时没有依据而损害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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