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已于2010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建筑装饰装修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滨州市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滨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决定于6月份开展全市建筑装修装饰市场执法大检查活动,活动将对以下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1、限额以上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2、限额以下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未办理备案的;
3、公共建筑装饰装修人未使用持有合法有效资质企业的;
4、外地进滨装饰装修施工企业未办理备案登记而擅自在滨州承揽装饰装修工程的;
5、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注: 公共建筑是指学校、医院、影剧院、宾馆、酒店、体育场等公共场所,限额以下建筑装饰工程是指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装饰工程)
请以上装饰装修相关单位或个人于6月5日前速到滨州市建管局装饰装修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电话:3329992
联系人:王方海
滨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局
2010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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