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废旧的东西拿去卖钱不足为奇,把假钱拿去卖钱您见过吗?位于市区黄河六路与渤海六路附近的姜家市场就上演了这样一场“钱钱交易”。
■刚到姜家市场
“假钱滚滚”进腰包
7月30日14时许,记者刚走进姜家市场,就听见小商贩的吆喝声:“有人卖假钱吗?高价回收假钱!”闻声望去,一个头戴凉帽,骑电动车的中年女子挎着小包挨家挨户地张望、吆喝。
“你这假钱怎么个收法?我们家有假钱。”一位批发烟酒的商贩从店里探出头来问。
“按百分之二十收,也就是说,你给我一百块钱的假钱,我给你二十块钱(真币)。”
“来我家吧,我家有假钱,放在那里好久了。”
就这样,不到十分钟的时间,这位中年女子就连续进了3家商铺,“买了”三百多块钱的假币。
■不管是否破损:
全部照单全收
“您卖给她多少假钱?”
“二百,她给了我四十块钱,”一位批发商如此说,“当时给她假钱的时候她连看都不看,还说不管破的、烂的还是缺角的,一律都要,我一想反正假钱放在手里也花不出去,还不如卖给她,还赚四十块钱呢。”
旁边一位批发商说:“我没敢卖,谁知道卖假钱是不是犯法呢,得便宜是挺好,万一犯了法,就得不偿失了。”
■买假钱者:
买假钱是为了行善
“我家里有假钱,可是没带,能留个联系方式吗?”
见记者要留她的电话,她支吾着说:“今天是最后一天,以后不收了。”然后就调头去找别的卖家。
刚把假钱卖给中年女子的一市民说:“我们第一次碰到有来买假钱的,她说(农历)六月二十(即7月31日)起就不收了,说是把假钱集中收起来供在庙里,为了减少人们用假钱做交易,还说这是在行善。”
“谁知道她收假钱到底是干什么用呢”,周围围观的批发商们纷纷质疑,“说不定买来之后当真钱花出去糊弄老太太或小孩儿,还赚一笔钱呢。”
■银行工作人员:
遇假币应慎重处理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中国人民银行滨州市中心支行货币金银科一位负责人,她说,市民应当慎重处理假币,最好的办法是上缴银行或者是公安部门,然后统一交由中国人民银行按照合法程序统一进行集中销毁处理。并且他们也已经把这件事情反映给了公安部门,由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据悉,《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持有、使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一万元以下罚款。
■市公安局:
发现假币要及时报警
“上述情况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民警说,去年已经出台了相关规定,不管是金融部门还是公民,即便是发现一张假币也有义务去报警。
□本报记者 李昌 实习生 刘琳
新闻推荐
□本报记者 丁飞实习生 马倩 晚报15505430155热线讯 8月1日晚上10时许,120急救中心接到电话称,白鹭...
滨州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滨州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