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访谈使者: 对于现在滨州市市区中小学变相地收取借读费(现在改名为:赞助费)且都统一价格收取,也不给家长任何收据。请问作为教育局长的你是否知道这项收费的存在或是不是合理?收取的这项费用又用在了哪里?如果你不知道以上情况的存在,请问是谁在安排此项工作?
高中兴: 国家和省、市都明确规定,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免收学杂费和借读费,严禁捐资助学与录取学生挂钩,严禁向学生收取与入学挂钩的任何费用。如果收取的费用未按规定上缴并形成“小金库”,那是一种严重的违纪、违法行为,如属实,将由主管部门按照法律法规有关条款惩处。
市教育局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教育部的工作要求,结合滨州市市情,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当前主要是进一步加大对乱收费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规办学、违规收费、收费管理使用不规范的学校,按规定对责任人严肃处理并向社会通报。
网友知了:现在有些学校还收借读费、买分费(改称赞助费),请问这部分钱教育局能得到分成吗?如果不能教育局为什么还允许学校收,是不是学校的乱收费,请问教育局能管控这部分钱吗?教师工资都是财政发,学校建设还有教育资金,请问这部分钱是干什么用的,教育局在里面起了个什么角色。我想如果这个费用合法就不应该学校来收,而是你们教育局收,如果不合法请教育局管理好你该管理的学校!
高中兴: 目前,滨州市中小学不存在借读费、买分费收费项目,您反映的可能是关于普通高中择校收费的问题。按规定,滨州市普通高中学校可在当年招生计划中安排不超过30%的比例招收择校生,并按最高标准12000元/生(三年)收取择校费,择校费依据物价部门批复的标准收取,列学校公用经费管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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