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有的人喜欢借酒撒风,故意找事。2010年的12月29日,滨州市开发区的华某和陶某就因酒后寻衅滋事构成犯罪被滨城区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和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华某和陶某本是一个村的同乡,在去年的4月一天,二人酒后来到了市区某建设工地,他们借着酒劲对前来送建筑材料的卡车司机张某大发威风,两人上前拦下车辆,声称:“你小子轧了老子的脚了,下来赔偿道歉!”没等张某辩驳几句,二人就对其无故实施殴打,并把他们开来的轿车挡在工地门口,阻止任何车辆的进出:“不服老子,就别想在干活了!”事情发生后,经鉴定张某被打成了轻伤。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华某和陶某积极地赔偿17000元,并与张先生达成一致协议。
法院认为,华某和陶某在公共场所无故滋事,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轻伤,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华某在犯罪过程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陶某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应从轻处罚。二人能够自愿认罪,并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酌情可从轻处罚。
时间:2011年1月7日
地点:滨城区人民法院
酒后闹事撒泼,酒醒后悔不迭,这两人的酒品可真是值得“考量”!
新闻推荐
“熬得住”是烟花爆竹市场的惯例,摆摊卖烟花爆竹的王建民告诉记者,这个买卖急不得,该卖货的时候自然会有好的销量。按照他的说法,小年后到腊月二十五是坚守阶段,二十八到年三十才是销售高峰。...
滨州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滨州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