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购食盐之后又想退货?面对这群消费者,经销商到底该不该给退货?山东英天律师事务所王律师对此表示:“消费者和商家的这种买卖行为是一种自愿的买卖关系。如果不是因为正当的理由退货(如产品质量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商家需承担责任的原因),就是一种违反合同的行为,商家可以不予退货。”
然而,对于消费者此番因为听到社会的谣言而大量采购了食盐,也不是属于不可抗力。
据了解,部分超市虽然有在销售商品后7天内可以无理由退货的条款,但是对食品一般不这样操作。
不过,20日记者从滨州市区一些超市了解到,对有相关超市小票、食盐包装完好的消费者,确实需要退货的,超市也会接受部分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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