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窃别人本来就没有道德可言,但偷窃起来专门对熟人下手的,就更让人齿寒。5月3日,滨州市滨城区法院就以犯盗窃罪判处既偷窃雇主又偷窃舍友的罪犯薄某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常言说,贼有贼心。滨城区某乡镇的薄某,是张先生雇佣的司机。在给张先生打工期间,就悄悄将所开车辆的钥匙配制了一把。在去年8月5日中午,薄某见其雇主张先生的解放半挂车停在某单位院内,遂用之前配好的车钥匙打开车门,将车主放在车后座垫子下的1200元现金盗走,随后回到了张先生为他安排的宿舍,又顺手牵羊将同宿舍刘先生价值1440元的蓝色速派奇电动车及手机、充电器盗走卖给别人,直到案发该电动车被追回。
法院认为,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薄某自愿认罪,酌情可从轻处罚。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七十二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作出了上述判决。
新闻推荐
妹妹身陷传销 哥哥跨省寻找 在工商、公安部门的帮助下,兄妹得以团聚,近10个传销组织被端
■哥哥杨坤千里寻妹 ■杨坤在传销现场寻找自己的妹妹 ■工作人员在小区内寻找线索(右一)□本报记者 希彤 国峰 通讯员 王光辉&...
滨州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滨州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