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南
本报讯 2011年10月26日,我们将迎来第十七届山东省环卫工人节,在这个特殊的日子向“马路天使”道一声辛苦了,滨州市城管执法局、滨州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指挥部办公室、滨州市摄影家协会、鲁北晚报社、滨州市环卫处等单位以实际行动组织了这次“马路天使——环卫工人风采”摄影大赛向“马路天使们”表达敬意。市民和摄影爱好者们可以拿起手中的相机,通过生动的摄影作品展示环卫工人的美丽身影、辛勤瞬间以及环卫事业取得的成就,讴歌环卫工人的精神风貌,进一步激发全市广大市民群众关心、支持、参与环卫事业的热情。
征稿题材要求及注意事项
1、题材要求:
参赛作品须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环卫工人的辛勤瞬间、劳动场景以及滨州市区环卫质量与环卫事业取得的新成就、新变化,须紧扣主题,内容健康,角度新颖,富有感染力,具有高度的思想性和艺术性。如发现抄袭、弄虚作假和剽窃行为,将取消参赛资格。所有参寒作品如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消像权、名誉权等行为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2、参赛作品要求:
(1)作者所参赛的作品系本人亲自拍摄,无版权纠纷,参赛作品属记实类摄影范畴,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度的适当调整。谢绝利用电脑手段(例如:更换背景、接片等)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参展,作品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按一幅计算,每组不超过6幅并按顺序连接在一起,参赛作品要有文字说明。
(2)参赛的作品净尺寸一律不准超过8英寸(以长边为准),在提供参赛作品的同时,作者必须通过邮箱提交原格式电子文件,要求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不得低于3兆。作品正面只准填写题目,作品背面应写上作品题目和简要的文字说明、详细拍摄地点、作者姓名、单位、详细联系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
3、征稿时间:从即日起至10月10日止。
4、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奖人员币1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二等奖4名:各奖人民币5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三等奖6名:各奖人民币3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优秀奖10名:各奖人民币200元,颁发获奖证书;
入围奖20名:各奖人民币1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一、二、三等奖获得者不重复获奖。
参赛作品请寄送:滨州市路灯及城市亮化管理处办公楼3315房间(市争创国家园林城市办公室宣传组)
联系人:张瑾鑫 电话:0543-3356796 电子邮箱:bzcc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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