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鲁璐
通讯员 李东江 刘晓杰
本报讯 “做食品就是做良心。”8月2日,滨州市举行食品生产企业法人履责报告会,第一批8家食品生产企业分别做了履责报告。这是继全市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现场会后的又一次重要活动,进一步动员广大食品生产企业,有效履行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据悉,滨州市含乳制品、肉制品等危险性较大和规模较大企业的法人代表履责报告工作分三批进行。食品生产企业法人履责报告制度是在食品生产企业中实行企业法人履行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报告制度。质监部门定期组织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法人或主要负责人面向监管部门、社会各界报告其落实法律责任,实施质量管理,监管部门现场点评存在的问题和差距,进一步增强食品企业法人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做到依法依规组织生产,从源头上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食品企业承担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对于企业而言,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关键在法人,只有时刻把食品安全牢记于心,付诸于行,牢固树立“质量是基础、安全是底线”的理念,才能从根本上保证食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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