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本报滨州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办法》的规定,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自2012年1月1日起,在收取保险费的同时,按照下列税额标准代收车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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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张君本报滨州讯 近日,东城交警大队民警到辖区三河湖镇开展“百日会战”宣传活动。民警在加油站、汽修厂、摩托销售点等人员聚集的地方利用张贴“防事故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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