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孙万阳
宋 燕
本报滨州讯 近日,滨州市设立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该单位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监督下级仲裁院、仲裁庭的调解仲裁办案工作。
本着精简、优化、效能的原则,滨州市将原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和市劳动争议仲裁院职能进行整合后成立了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既是加强创新社会管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客观需要,又有效降低了行政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专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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