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纪方方
通 讯 员 成 敏 孙 超
本报讯 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近日,滨州市首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通过专家评审,计划于2013年建成投运,该项目一期工程建成后,每年可处理生活垃圾29.2万吨,年可外供电0.8亿度。
滨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是2012年滨州市“1010”重点工程之一,采用BOT方式投资、建设、运营,特许经营年限为30年,计划于2013年建成投运。项目位于滨城区滨孤路西侧滨北农场原址,日处理生活垃圾1200吨,分两期建设。项目一期总投资3.83亿元,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800吨,建设安装2台400吨机械炉排炉和1台1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二期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400吨,建设安装1台400吨机械炉排炉和1台9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
据悉,该项目一期工程建成后,每年可处理生活垃圾29.2万吨,扣除垃圾处理所需的自用电外,年可外供电0.8亿度,折合节约标准煤2.79万吨。其项目的建成投产,不仅可以改写滨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匮乏,基本依靠填埋处理的历史,还大量节约了化石燃料消耗,有效缓解了全市用电紧张局面,对改善周边环境质量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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