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勤交警查获涉牌车辆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驾驶员考试监控中心
□本报记者 温庆磊
本报讯 在日常的道路交通运行中,由于闯红灯引发的交通事故屡见不鲜。记者了解到,公安部正计划修改111号令(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2010年4月1日起施行),目前正在征集意见。
修改稿中有一项是针对机动车闯红灯行为的,拟将驾驶员闯红灯处罚从记扣3分提高到6分,这意味着驾驶员一年内只要闯两次红灯,其驾驶证上的分将被扣光,驾照将被吊销。同时,驾驶员考试项目或将有所变动,如可能把轧铁饼这项取消,但另外或将增加理论考试次数、考试里程数,并对新手驾车有新的要求。
新规拟从严处罚这类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对驾驶员考试有所变动,目的是为更好地维护交通秩序,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对于这份正在基层征求意见的修改意见稿,市民是如何看待的呢?
◇多数市民支持严肃处理闯红灯违法行为
记者在交警部门了解到,闯红灯在交通违法行为中占有很大比例,目前对闯红灯违法行为的处罚是记扣驾驶证3分并处罚人民币200元。据了解,目前市区的一些闯红灯行为,交警部门主要依靠两种途径去处理,第一种是监控抓拍,另一种是交警通过现场查处。
公安部出台的交通法规修改意见稿拟加大对闯红灯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拟从原来的记扣3分提高到记扣6分,处罚金额不变。对此,交警表示这种变化是为了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对闯红灯危害性的认识。
“平时走在大街上,经常可以看见有车闯红灯,而好多事故也是由于闯红灯引起的。我觉得就应该严格处理,闯两次红灯就把分全扣光,看他以后还敢不敢闯。”记者在随机采访中,大多数市民表示支持这项新规定,希望新规出台以后能震慑违法驾驶员。同时有市民表示,对于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包括行人闯红灯的违法行为,也应该有相应的规定,“毕竟在路上的不只是汽车,光约束住汽车驾驶员,别的约束不了,闯红灯还是不能根治。”有司机师傅表示,新规的本意很好,但还应想办法准确打击违法驾驶员。“‘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有些人闯红灯以后,到处借驾驶证去处理违章,处理完以后开车上路照闯不误。比如说电子抓拍,就应该针对驾驶员和车辆进行准确处理。”
◇遮挡号牌分数一次性扣光
按照现行规定,对于未悬挂或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故意遮挡或污损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一次记6分。然而新规对于上述交通违法行为,一次将记12分。
滨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西城区大队大队长张长玉介绍说,有些司机为躲避电子眼的拍摄,通常采用光盘、纸片等物品遮挡号牌,这种行为后果非常严重,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极易埋下司机肇事逃逸的隐患。滨州市交管部门坚持严厉打击涉牌违法行为,在近期开展的“七治”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中,对于涉牌违法行为都有明确规定。严格执法取得了明显效果,但还是有一部分司机心存侥幸,上路时涂改号牌或故意遮挡号牌,甚至套用别人的号牌。
张长玉表示,记6分的处罚,对于涉牌司机来说还留有一定的冒险“余地”。如果加大处罚力度,将大大提高司机的“违法成本”。“遮挡号牌一旦被查,12分将被一次性扣光,司机本人就得重新进行科目一考试。新规一旦实施,应该能从一定程度上减少涉牌违法行为。”
◇市民期待驾照考试项目变动
此次新规中对于驾驶员考试项目的修改意见,拟取消轧铁饼,另外增加理论考试次数、考试里程数,并对新手驾车有新的要求。
对于取消压铁饼,正在考试期间尚未过关的市民小徐表示举双手赞成。“我在其他科目考试中顺利通过,偏偏到了轧井盖(铁饼)这一项就是没通过。在第二次补考时,还是在通过最后一个井盖时失败了。我还算好的,我听说有的学员都补考四五次了,每次都能抽到这一门,现在见到井盖都吓得慌。”小徐告诉记者,他觉得轧铁饼这个科目没有什么实际作用,“取消了最好,学员们都会很高兴的。”
新规意见稿规定,一年内的新手,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时,必须由持相应及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对此,滨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一大队大队长刘志强表示,这项规定很有必要,但又不现实。“新手拿到驾驶证以后,驾驶技能和心理素质都不够完善,一旦在高速公路上遇到突发情况,往往不能准确处置,从而存在安全隐患。”刘志强介绍说,山东省有相关规定,提倡驾龄一年以下的驾驶员尽量不上高速公路。“最根本的解决办法是,在驾驶员培训过程中增加高速公路模拟训练、考试环节,从而使学员提前适应高速公路路况,为以后真正上路行驶做足准备。”刘志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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