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李海勇
本报滨州讯 近几年来,建设单位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现象时有发生,出现许多“烂尾楼”。如果不能及时、妥善处理好这些问题,将严重影响施工企业的发展,严重影响建筑市场秩序。
2009年,沾化县交通局十栋宿舍楼成了人们俗称的“烂尾楼”。2010年,市南西谢珍珠湖小区在建项目,有五幢楼房同样是前面的建设方因工程量未计算,工程款未付,后来的建设方无法进驻工地继续进行建设,成为“烂尾楼”。
应当事人的申请,公证机关对停工现场进行拍照、摄像等活动,对工地上拆下来的架杆、顶杆等材料、设备进行清理、清算。利用自身专业知识,进行保全证据的证明,找到前后工程区分的节点,使工程停建前后两方施工主体工程量分开,使前后施工方工程量计算有了依据,为将来三方(含发包方、停工前施工方、停工后施工方)解决纠纷提供依据,为当事人诉讼提供证据。现两项工程均能继续进行,化解了“烂尾楼”的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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