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给陈某玉做血液检测
□晚报记者 张迎宾
实 习 生 于 昂
晚报讯 近日,滨州市公安交警针对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可是有些人抱着一定的侥幸心理,依然我行我素,直到被“请”进拘留所后,才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
4月25日20时38分,滨州市交警支队滨城区大队特勤中队民警在市区黄河八路渤海九路路口执勤时,陈某玉驾驶着一辆悬挂惠民车牌的奥迪轿车由东向西沿黄河八路行驶至执勤点。民警示意其停车,接受例行检查。当陈某玉摇下车窗后,执勤民警就闻到了一股酒气。初步检查,民警怀疑陈某玉有酒后驾驶嫌疑,经过进一步的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发现,陈某玉血液当中的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已经构成酒后驾驶。
原来,在25日晚上,陈某玉约了几个客户一起吃饭,在饭局上禁不住别人一劝再劝,就喝了一瓶啤酒,本来以为喝一瓶啤酒后开车并不会出现什么问题,结果还是被民警拦了下来。民警依法查扣了陈某玉驾驶的奥迪轿车并请其出示有效证件。
没想到执勤民警在检查陈某玉驾驶证时又发现了新的情况。陈某玉的驾驶证自2012年3月14日起就没再审过,驾驶证一直处于拖审状态。在与信息中心作比对后发现,由于其驾驶证拖审时间过长,2015年3月14日,交管部门已经对其驾驶证进行了注销,所以陈某玉属于无证驾驶。于是民警对其驾驶证依法查扣并口头传唤陈某玉到该中队接受处理。
4月26日,陈某玉来到滨城区大队特勤中队,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并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感到后悔不已。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陈某玉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决定。
目前,陈某玉已经被拘留在滨城区拘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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