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崔 畅 通讯员 王 蕾
晚报讯 7月12日,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暑期来临,近日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治理情况专项督导的通知》,重申“七个严禁”,进一步深化中小学有偿补课问题治理。市教育局网站(www.sdbzedu.gov.cn)设立局长信箱和违规办学行为举报平台,接受群众举报。
>>>滨州市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实行“七个严禁”
此次专项督导通知指出,暑假来临,在职中小学教师参与有偿补课、民办学校和民办培训机构不规范举办培训班的现象有所抬头,严重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不利于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通知要求全市教育系统从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治理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
《通知》重申滨州市治理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工作的 “七个严禁”: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严禁无资质民办学校和民办培训机构违规举办培训班。
>>>对在职教师组织参与有偿补课实行“一票否决”
《通知》要求,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制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畅通和公开举报渠道,积极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体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按照有关规定,对于违反有关规定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将在职教师是否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作为年度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
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群众反映强烈的县(区)和学校,要按有关规定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要重点查办,绝不姑息。
新闻推荐
□晚报记者 高 壮通 讯 员 曹修群晚报讯 近日,由市委宣传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文...
滨州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滨州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