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滨州讯(通讯员 张慧滨 报道)“双十一”网购高潮即将来临。每年“双十一”过后,都会出现一次相对集中的投诉“高潮”,投诉事项一般是退换货困难、商品与宣传不符、延迟发货、快递超期,以及消费欺诈,甚至网络诈骗等。在此,滨州市工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
要坚持理性消费。广大消费者要根据自己的需求选购商品,不能图一时便宜而冲动下单,尽量多征求朋友的意见建议,下单前可以先加入购物车,暂时离开电商购物平台,平复冲动情绪后,再做出下单决定。
要谨慎选择海淘、代购。当前,海淘、代购模式日益盛行,尤其在母婴、化妆品、小食品领域,涌现了一批专门从事跨境代购的电商平台,但由于国内外法律不同、商品质量标准体系不同,加之海淘代购商品不属于进口商品,无中文标贴,消费者无法全面衡量所购商品的优劣,甚至无法判断商品真伪,进而给维权增添了困难。
“双十一”期间不宜购买保质期较短的商品或急于使用的商品,购买时要做好快递派送时间延迟的心理准备,如有突发情况还应及时联系快递公司。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没有收到货的消费者要留意交易系统自动打款的时间。如果消费者发现自己购买的商品迟迟没有收到,可以在自动确认收货前3天,联系卖家延长收货时间。
要注重保留购物相关证据。消费者应注意了解商家制定的打折规则、红包使用规则、退换货规则,以及商品质量、配件、材质、组成成分、功能效果等方面的描述,尤其是一些拍胸脯式的承诺,比如“原单”“正品”“假一赔百”“假一罚亿”等,同时注意跟踪物流快递信息,必要时可先行截图取证。
要善于依法依规维权。收到商品后,应在第一时间查看商品是否与商家发布的商品信息一致,有无损坏或其他问题。当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可向商家协商处理,也可向网络交易平台投诉,必要时可将保存的证据形成材料,及时向网络交易平台所在地或者经营者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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