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康曌通讯员刘顺芝吴芳芳报道)为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范中心城区道路通行及停车秩序,按照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11月17日,市司法局与市公安局召开《滨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试行)》座谈会。
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就管理办法制定的必要性、制定依据、过程、主要内容和征求意见等情况进行了说明。与会人员对《办法(试行)》逐条讨论,对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登记、通行、消防安全等方面内容进行了研究,对体系结构、条文逻辑、规定内容、用语规范等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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