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金峰先生:你我双方于2012年4月20日签订了《投资合同书》。合同签订后,我方严格履行合同,但贵方的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我方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现依据我国《合同法》之规定行使解除权,解除双方签订的上述“投资合同书”。望贵方在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同我方根据合同结算拖欠的租赁费及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相关交接手续。逾期我方将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并追究你方(乙方)应付的法律责任!特此公告。阳信县金阳街道办事处201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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