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嫁的女子能否享有村集体责任田的分配权?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韩店镇政府作出解释。
4月17日,有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栏目向山东省委书记咨询称,“我是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韩店镇东白村的一名村民,本人于2018年3月16日与现役军人结婚,因配偶户口等问题,本人户口未迁出东白村,承包地被东白村征收,这符合现行法律吗?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应该怎么处理呢?”
5月7日,邹平市韩店镇政府作出回复称,“您反映的问题,邹平市韩店镇政府进行了调查处理。”
韩店镇政府表示,经查,东白村多年来对村民责任田施行“五年一大调,三年一小调”土地调整办法,并且在土地调整年出嫁女不论户口是否迁出一律由村集体收回土地,上述土地调整方法曾多次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一致同意执行延续至今。
同时,韩店镇政府称,“因您作为军属,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韩店镇政府已通知东白村委依法进行纠正。”(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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