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成都住房公积金新政发布会召开,调整后的《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三个《管理办法》”)正式发布,将于10月8日正式实施。
本次政策调整共涉及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三个《管理办法》60项内容。“双向差异化”比例缴存、按月冲抵还贷等等惠民举措将实施。对此,公积金中心进行了政策解读。
红星新闻 记者 王垚
缴存
在公积金5%-12%规定比例范围内
单位和职工可按差异化比例缴存
根据解读,《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主要调整包括3项重点。
第一,实行“双向差异化”比例缴存。单位和职工在公积金5%-12%规定比例范围内,可按差异化比例缴存,其中职工个人比例部分不能低于单位缴存比例。单位差异化缴存比例事宜及比例选择需经职代会或工会通过;职工比例部分与单位协商,在不低于单位缴存比例的情况下确定。
第二,降低困难单位住房公积金降比缓缴申请门槛。取消困难单位降比缓缴申请需提供连续两年亏损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社保缓缴证明手续的要件要求。困难单位仅需职代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即可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降比缓缴业务。
第三,提成、承包制单位可协商确定缴存基数。对部分实行承包、提成等薪酬制度的单位,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规定的上下限范围内,可与职工协商确定缴存基数。单位应广泛征求职工对于协商方式确定缴存基数的意见,并确保职工知悉相关内容,给予职工提出异议的合理期限。
使用
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同时
可提取未纳入贷款额度计算的余额付首付
根据公积金中心解读,《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主要调整情况包括6项重点。
第一,全面实行公积金购房、租房按月提取。将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前结清贷款后提取业务办理次数从五年内只能提取一次变成五年内每月都可提取一次,将还贷提取业务办理次数从每年一次调整为每月一次,将租房提取业务办理次数从每季度一次调整为每月一次,提取更为便利,且有助于职工提取利益最大化。
第二,实施冲抵还贷。缴存职工在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在按月偿还贷款期间可与公积金中心签订按月提取协议,采取直冲本息的方式,按月使用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月供本息,减少还款转账环节,减轻职工还贷压力。下转02版
新闻推荐
“感谢国家电网,让我们用上了放心电!”近日,成都市青白江区绣水电站改造完成后,城厢镇茶花村七组居民杨琼兴奋地说。20世纪70...
成都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成都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