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银保监会发布通知,自2021年9月15日起,选择“四地四家机构”开展养老理财产品试点。业内人士认为,随着银行养老理财政策“开闸”,多类机构聚集养老金融领域,在丰富我国第三支柱养老金融产品供给的同时,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需求。
丰富第三支柱养老金融产品
9月10日,银保监会制定并发布的《关于开展养老理财产品试点的通知》(简称《通知》)显示,自2021年9月15日起,工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在武汉市和成都市,建信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和招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在深圳市,光大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在青岛市开展养老理财产品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
银保监会指出,试点工作有利于丰富第三支柱养老金融产品供给,培育投资者“长期投资长期收益、价值投资创造价值、审慎投资合理回报”理念,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需求。
业内人士认为,养老理财产品试点可以丰富商业养老模式,同时也为金融机构争取长期储蓄型资金。
据报道,四家试点公司最快将在本月首发产品,目前首批养老产品均处于已报批待监管验收批复阶段。此外,首批养老理财产品将兼顾产品期限较长、风险较低两大特点,参与试点的机构首批预计将推出一款产品。
兴业研究预计,未来五年,我国以养老金三支柱为主的长期资金规模将从目前约24万亿元增长至35万亿元人民币,对应复合增速约7.9%,高于未来五年GDP实际增速。银行业将成为增量资金的主要贡献者之一。
试点推进最终都将全面铺开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居民个人养老金融需求上升和养老第三支柱快速发展成为银行理财子公司的重大发展机遇。近年来,我国在养老金融改革方面动作不断。
据悉,要“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增强社会保障能力,国家金融监管部门也多次明确要发挥金融优势,大力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障,有效缓解我国养老保险支出压力。而多类金融产品均可参与养老第三支柱,其中包含了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商业养老保险、养老目标基金等。
国信证券研究报告显示,理财公司作为大资管行业的主力军,未来将充分受益于第三支柱养老体系的快速发展。但相较于其他理财产品,养老理财产品需要满足长期养老需求和生命周期的特点,这对理财子公司产品设计、大类资产配置能力、风险管控能力、客户服务等提出了新的要求,具体分析需要等到此后理财子公司正式推出养老理财产品。
中信建投研究报告显示,由于试点规模只有400亿,而且主要集中在四家理财子公司和四个试点城市,预计初期整体对资本市场影响相对较小。但是不排除从9月底开始,这些产品发售募集期结束后,其资产配置上更加灵活,将从资金面上对个别市场和个别股票形成有针对性的正面支持。
另外,该研报显示,试点推进最终都将全面铺开,可能的方式是:其一,扩大试点的银行理财子公司范围,目前21家理财子公司开业,剩余的17家也将在条件成熟后,介入养老理财市场;其二,扩大4家理财子公司的额度规模,提高目前的每家100亿额度上限;其三,扩大4家理财子公司的试点城市,从4个城市拓展到更多城市。无论何种方式,未来养老理财产品问世后,规模将稳步提高。华商报记者 李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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