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05月23日早上7时许,黄彩梅夫妇在大新县养利路(烟草对面)附近捡拾一名婴儿,该女婴用一个灰色的毛毯包裹住,毛毯里放着一张纸条,纸条上面写着“2000年09月23日出生”,女婴身上有一套花点白色的衣服,女婴旁边另外放有一套衣服。请孩子的身生父母或监护人于见报之日起60日内持有效证件前来本单位认领,逾期无人认领的,孩子将被依法收养。联系电话0771-3630187。
大新县公安局桃城派出所
2015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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