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讯 丈夫已经去世一年多,但分居多年的妻子并不知情,仍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近日,大新县人民法院在查明事实后,依法裁定终结本案诉讼。
2004年6月,贵港市女青年陶某与大新县男青年黄某在广东省佛山市打工期间相识、恋爱。两人于2006年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尚未生育孩子。2008年5月,陶某怀疑黄某有第三者,就离开黄某到东莞市打工,两人开始分居生活,并互不联系。
在分居7年后,为结束这段名存实亡的婚姻,陶某于今年5月向大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受理该案后,经上门了解,并到当地派出所调查,查明黄某已于2014年2月因病死亡,户口已被注销。于是,法院将此事告知陶某,并依法裁定终结本案诉讼。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婚姻关系属于人身关系,如果夫妻一方死亡,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自动消灭,无须再通过诉讼解除。据此,法院依法裁定终结诉讼。
(梁东壁 林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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