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讯7月7日下午,大新县人民法院民二庭的赵法官拿着案卷材料,带着书记员,驱车前往边远村屯给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送达应诉材料。
原告冯某与被告赵某系朋友关系,赵某以木材生意资金周转紧张为由,向冯某借4万元,并以面包车做抵押,不久,赵某又以紧急用车为由,从冯某处将该面包车开走,并以种种理由不把面包车放回原处。赵某也未在约定期限内偿还款项,多次电话催促、上门催收无果,无奈,冯某将赵某夫妻起诉法庭,要求偿还借款。
承办法官考虑到当事人居于边远村屯,出入县城交通工具不多,交通不便,为了方便群众诉讼,坚持上门送达,减少当事人诉累,以最近的距离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确保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受到平等的保护,该举措获得当事人的赞赏。
近年来,大新县人民法院民二庭一改过去“坐堂问案”为“上门办案”,尤其是对涉及民生案件,更是主动上门调解,切实发扬“巡回审理,就地办案”的优良司法传统,把问题解决在田间地头,把矛盾化解在纠纷现场;积极创新巡回审判工作新举措,极大方便边远山区群众参与诉讼。进一步彰显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的情怀,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陆宏部 王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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