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讯为了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把人民陪审员改革试点工作引向深入,营造全市动员、人人参与的舆论氛围,6月23日—7月1日,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宣传周”活动。
据了解,今年4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确定全国50家法院为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单位,崇左市中院是广西唯一入选的中级法院,下辖的大新县人民法院也是此次改革的试点单位之一。
此次宣传周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既利用了传统媒体,又融合了新媒体,包括在崇左电视台制作宣传片、在《左江日报》开设专栏、依托全市法院官方网站宣传、张挂宣传标语、走上街头发放宣传资料、全市各法院LED显示屏及崇左市火车站LED显示屏不间断滚动宣传、向人大代表发送短信、编发微信微博等,以此拓宽宣传领域和覆盖面,提高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力,为全面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营造良好的文化舆论氛围。
据统计,此次宣传周活动共制作宣传片1期,开设专栏1期,网站发布信息3篇,发送短信300多条,制作横幅10条,发放宣传资料500多份;编发微信2条,其中,阅读数为175次。编发微博14条,阅读数为20611次,转发95次,评论61条。(许春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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