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讯 2月17日,大新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并当庭宣判了一起非法持有毒品案,敲响了节后第一槌。高效高质的审判,为全院全年工作打开良好局面,带动全院干警以饱满的热情和认真的态度开始了新一年的工作。
当天9时整,随着赵法官敲响法槌,庭审正式开始。当日受理的是一起非法持有毒品案。公诉机关指控称,被告人李海某于2015年11月10日从大新县雷平镇购买毒品后在返程回家途中被公安侦查人员当场抓获,并在其裤袋中查获疑似冰毒毒品一小袋,净重20.11克。经上级公安部门鉴定,从缴获的毒品中检出甲基苯丙胺。
在开庭中,赵法官以娴熟的技能驾驭庭审,经过举证、质证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程序,仅一个多小时,就完成了整个庭审。法庭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海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毒品,数量较多,触犯刑法,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因被告人有犯罪前科行为,但在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并当庭自愿认罪悔罪,法庭综合各方面考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做出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并处3000元罚金。(许元聪 赵继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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