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16年3月17日在崇左市大新县硕龙镇往南宁方向路段依法查获车牌为桂FK0118、桂F20981、桂F17833、桂FLJ978、桂FF1728、桂F31899、云DKN574、桂FX9188面包车八辆,车上载有冻品一批。请货主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持合法、有效手续到崇左市公安局认领,逾期无人认领的,将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特此公告!
崇左市公安局201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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