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南宁讯 (记者庾琳 通讯员梁秀薇)吴丽做梦都想不到,她与丈夫李复从相识到同居、到领取结婚证共同生活了9年,却并不是他的唯一合法妻子。早在1996年李复就与另一名女子登记结婚,并育有二女,而他与吴丽结婚时使用的却是假身份证。今年初,李复被判重婚罪入狱,吴丽认为自己被蒙骗多年,向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诉请婚姻无效。10月8日,法院一审判决,吴丽与李复的婚姻关系无效。
2004年,扶绥县的吴丽在南宁打工期间,与家住南宁吴圩镇的李复相识,两人互有好感后同居在一起。相处期间,李复一直称自己是单身。2008年2月,两人到扶绥县民政局登记结婚,拿到了结婚证后,吴丽安心地与李复过起幸福的小日子,这样的婚姻生活一过就是4年。
2012年,李复被人举报称,他有两任“合法”妻子,随后,检察机关向扶绥县法院提起公诉,指控李复涉嫌重婚罪。同时,吴丽发现,丈夫与自己登记结婚时,虽然名字是真的,但所使用的户口簿、身份证都是假的。而李复早在1996年11月份就已经与另一名女子登记结婚,还生养了两个女儿。该女子在乡下农村里,一直以为李复在外打工。
今年1月9日,法院判决李复犯重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个月。感觉上当受骗的吴丽拿着结婚证心里不是滋味。今年6月,她手持结婚证和李复的重婚罪判决书来到江南区人民法院,诉请婚姻无效。8月28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两人均到庭参加诉讼。
吴丽诉称,李复隐瞒了已结婚生育的事实,并以假证件与其登记结婚,他的重婚行为,严重损害了夫妻感情。如今,两人没有生育孩子,也没有共同财产要分割,没有债权债务要处理,请求法院判决两人的婚姻无效。对此,李复没有作任何辩解,同意解除婚姻关系。
法院经审理认为,《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重婚,李复在未解除原有婚姻关系的情况下,通过办理假证件等手段与吴丽登记结婚,已被判构成重婚罪,且判决已经生效,因此,10月8日,法院一审判决,吴丽与李复的婚姻关系无效。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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