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绥讯扶绥县人民检察院案管办为规范办案流程,通过设置“案管小提示”将案卡填录、涉案财物管理、案件流程监控、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操作中的常见问题列明并进行提示,取得小投入、大产出的良好监管效果。该院“案管小提示”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是案卡填录提示。利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与AJ2013数据衔接测试,案管办将每次导入统计报表时发现的问题及填录要求具体列明进行提示,发给各科室内勤,以便承办人及时、准确查找案卡填录中的问题,完整地录入案件信息,为12月份实行案件统计“单轨”准确生成统计报表打下基础。
二是涉案财物管理提示。针对在涉案财物管理中发现的如未及时将扣押、冻结情况录入办案系统,未及时向案管部门备案相关文书,以及涉案财物处理不及时等问题,案管办列明《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基本规范》中的具体要求及依据,便于提醒承办人规范操作,养成良好的执法办案习惯。
三是流程监控提示。对当日到期的案件,案管办除了坚持在案件到期日对承办人进行提示之外,还要求承办人充分使用好统一业务应用软件的到期提示功能,“双管齐下”坚决避免发生超期情况,截至目前,未发生一起超期办案。
四是归类操作提示。为使干警更加熟练地使用统一业务系统,案管办通过收集其他院发布的软件操作问题信息,结合该院实际情况归类列明一些常见问题和解决方法,发放到各科室,承办人可以通过同类对比及时解决操作中遇到的一些问题,提高办案效率。(李扶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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