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经济蓬勃发展,农村土地承包、水利、宅基地、邻里等因利益调整引发的纠纷和矛盾日趋突出,扶绥县人民法院各个基层法庭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构建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乡镇政府司法所、派出所、人民陪审员及人民法庭共同参与的多位一体、多部门合力的联动化解工作格局,突出从化解工作效率“快”、化解工作方案“准”、化解工作法律适用“稳”三方面入手,有效整合资源,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今年以来,扶绥法院基层法庭通过联动化解工作平台成功参与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85起,实现了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快、准、稳”。变被动“坐堂问案”为主动“帮扶到村”,实现工作效率“快”
今年5月4日,中东镇中东村调解委员会排查出一个民间借贷纠纷,邻村的退休教师韦某向该村的退休教师陆某借款十余万元,还款期限届满后,韦某却以各种理由拒绝还款,陆某的子女扬言要报复韦某。当接到这一排查信息时,中东法庭包干法官立即启动联动化解流程。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达成了分期还款的一致协议。
根据联动化解机制流程,村调解委员会每周集中进行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并将掌握的信息上报法庭。一旦村民出现纠纷,首先由村调解委员会就地予以调处。如果能够顺利调解处理的,应及时将具体案情和处理结果通知法庭,由法庭对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进行评析、指导、完善。如果不能及时将纠纷化解掉,应当将案情及时通知法庭,再由法庭按照不同乡镇分片包干进行分案,将案件分到相应的法官手中,如果案件较为复杂,则由法庭庭长组织全庭法官进行讨论,尽快拿出解决的方案,如果案情简单,则由包干法官自行联系,联合村调解委员会一起化解。完善机制,规范流程,寻找症结和提出解决方案突出“准”
今年6月10日,昌平乡双甲村两村民因为手扶拖拉机撞上房屋发生赔偿纠纷,双方有可能引起肢体冲突。
包片法官第一时间赶到调解现场,发现双方身上均有酒气,并非调解的好时机,决定等到酒气全消之后在进行调解。果不出所料,第二天上午在法庭里,由于环境较为庄严,双方当事人言语有所收敛。原来,肇事方称担心被屋主一方召集人员进行殴打,故意抬高嗓门以壮胆,受损房屋的屋主因为听到对方嗓门很大,觉得对方“恶人先告状”,因此才提出如此苛刻的要求。此时,矛盾的症结终于解开。在法庭的主持下,双方均同意一起出工出力共同维修受损房屋。
扶绥法院各基层法庭为使各项纠纷能够得到准确化解,不仅有一个较为完整解决纠纷的流程,还从制度层面促进联动化解工作,法庭设立“联动化解窗口”,指定专人接待,负责引导来访来诉当事人通过调解程序解决纠纷。同时与人民调解委员会、乡镇政府司法所、派出所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法庭法官分片包干,在各个村委会以及辖区内的各个企业设立联动化解工作站,确定专门联络员,制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矛盾纠纷联动化解机制、信息资源共享机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并规范工作程序,制作联动化解机制流程示意图,建立起以法院牵头、社会各界参与、辐射辖区各村屯的完整的联动化解工作组织体系。
法庭从联动化解工作平台入手,对一些较为棘手的纠纷与司法所联手会诊、共同化解。法庭利用基层司法所在辖区内织出一张调解网,司法所则借力法庭法官的专业司法力量,尤其突出对纠纷出现的缘由和解决方法的个案研究,争取在每一次调解前找症结做到一个“准”字。双方逐渐在实践中形成了诉前、诉中的有效衔接,相互“借力”,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诉前调解工作,实现了分工合作、整合资源、有效联动、诉调对接,确保了小矛盾不出村、大纠纷不出镇,有效地预防了各种涉维稳事件的发生。群策群力,形成联动化解工作格局,适用法律“稳”
法庭干警通过巡回办案,采取以案释法、以案例指导调解工作等手段,加强了对联动化解工作的支持和指导。利用法庭审判实例和人民调解具体案例,如赡养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案例,组织联动化解人员座谈交流。同时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具有典型性和普遍性的调解案例,邀请人民调解委员会、乡镇政府司法所、派出所等进行现场观摩。法庭干警每年抽出一定的时间走访联动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建议,提供法律服务,并及时解答他们在联动化解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今年以来,扶绥法院三个基层法庭先后举办培训班6次,举办调解观摩、经验交流会6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多份,提供法律咨询220人次,使参与联动化解工作的人员业务素质得到了迅速、有效提高。正因如此,以上联动单位在解决纠纷适用法律做到了准确稳妥,突出了一个“稳”。各个基层法庭每年审理的案件,70%以上在成员单位的密切配合下成功调解,而且多数当事人能尽释前嫌,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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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绥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扶绥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