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0日晚上23:00左右,江州区驮卢镇一名群众在该镇与扶绥县渠黎镇公路交界处的路边发现一名男婴被一张灰色毛巾毯包裹着,包裹内除有一张写着该男婴的出生日期的纸条外,无其它随身物品。经报案后送我院暂时收养,请孩子的身生父母或监护人于见报之日起60日内持有效证件前来崇左市江州区社会福利院联系认领,逾期无人认领的,孩子将被依法收养,联系电话0771-7826312。
崇左市江州区社会福利院201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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