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绥讯近日,扶绥县人民法院交通巡回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纠纷,有效地避免了事故双方的诉累,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黄某驾驶电动车与周某驾驶的重型货车发生碰撞,造成黄某因抢救无效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黄某家属要求肇事司机周某、车主叶某以及货车挂靠公司、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各项经济损失50万余元,因协商赔偿事宜未果,在办案交警的指引下,双方来到扶绥县法院交通巡回法庭。面对受害人家属情绪偏激、肇事方对巨额赔款束手无策、保险理赔流程繁杂等情况,承办法官一方面做死者家属的心理抚慰工作,另一方面积极与肇事方、保险公司进行辩法析理。经过承办法官数小时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梁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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