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采砂作业,破坏河床
非法采砂堵塞河道在2014年开展河道采砂、网箱养鱼专项治理工作基础上,结合开展花山岩画申报2016年世界文化遗产工作需要,崇左市从2015年2月5日至8月5日,分五个阶段对全市河道采砂和网箱养殖进行整治,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河道采砂、网箱养鱼管理工作,确保河道防洪安全、航运安全、生态安全及社会稳定。
为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崇左市河道采砂、网箱养鱼整治及规范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负责这次专项整治的领导和决策工作;同时成立河道采砂、网箱养鱼整治及规范化管理行动督察指导组,负责具体的协调、检查、督办工作。
背景非法河道采砂和非法网箱养鱼危害大,规范化管理迫在眉睫
左江流域河道砂石资源的开发利用对崇左市经济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尤其为崇左市重点工程建设提供了砂石资源的保证。但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采挖河砂和废弃料堆放随意性较大,致使河流受阻,影响了行洪、航运、饮用水安全和江岸稳定等,并由此引发各种矛盾纠纷,甚至在一些地方出现群体信访问题,存在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安全隐患。为进一步规范左江流域河道采砂行为和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护资源与环境,河道采砂整治与规范化管理工作已迫在眉睫。
目前,全市共有网箱养鱼13000多箱,部分存在于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和备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禁养区内,影响了下游自治区首府南宁和崇左市的饮用水水源质量安全,不规范养殖、无序养殖、无证养殖等问题比较严重。2012年以来,崇左市陆续发生了客兰水库、横龙河、黑水河等几起网箱养鱼死鱼事件,引起了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并多次指示崇左市要做好网箱养鱼规范管理工作。
目标通过严厉整治,改善左江流域生态环境,保证饮用水源水质安全
左江流域是崇左市各族人民的母亲河。崇左市采取强有力措施,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网箱养鱼行为,规范河道采砂、网箱养鱼秩序,总体目标是进一步改善左江流域生态环境,保证饮用水源水质安全,促进江河生态文明建设,河道采砂、水产养殖得到合理规划和利用。
通过专项整治,使河道采砂、运砂及售砂各环节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建立县(区)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河道砂石资源监管县(区)地方政府主导,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分工协作的有效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河道采砂规划与审批制度、采砂权出让公开招拍挂制度、采砂信息公告制度、联合行政执法制度、现场监理监督制度、认证运输交易制度、监督举报制度等,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河道采砂工作逐步规范,促进崇左市河道采砂管理依法科学有序可控。
整治河道网箱养鱼工作的目标是做好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明确规定养殖范围和养殖总量,全面拆除清理全市江河、水库水域禁养区内养殖网箱;推行持证养殖工作,强化养殖水域管理,严格水产养殖生产确权登记发证和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确保有序生产、清洁环保;在许可养殖区内引导养殖户改变养殖方式,提倡生态养殖,减少养殖污染,实现水产养殖业规范化、标准化发展。
整治范围全市采砂作业的河道以及网箱养鱼的江河、水库
开展河道采砂、网箱养鱼整治工作,有利于进一步改善左江流域生态环境,保证饮用水源水质安全。
河道采砂重点整治禁采区及河道生态脆弱区。明江宁明县自卫村河段、东安乡河段;明江、左江龙州县的上金乡河段;左江的左江电站至先锋电站河段、江州区与扶绥县界河段、扶绥县城区河段及龙头乡河段。
网箱养鱼重点整治客兰水库、横龙河、黑水河及左江河段已划定的禁养区水域。
整治内容
对违法采砂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对禁止网箱养鱼水域的网箱进行整治
清理
河道采砂整治内容包括对涉砂船舶(包括采砂船和运砂船)、沿线砂场进行清理整顿。对违法采砂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对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管理体制机制、法规制度建设、涉砂船舶管理、规范河道采砂工作流程、健全采砂规划制度、完善河道采砂许可制度、河道采砂监管、砂场管理、能力建设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整改落实。
网箱养鱼整治主要内容是对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和备用水源保护区水域;旅游开发区水域;桥梁和渡口上下游各200米内水域;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水域;左江流域内规划建设的航道、港口、码头作业区等水域;花山申遗涉及的水域;法律法规规定其他禁止从事网箱养鱼水域等禁止网箱养鱼水域的网箱进行整治清理。
符合养殖规划的网箱养殖户应当向所在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核发《水域滩涂养殖证》。
整治步骤
分五个阶段扎实推进,确保河道采砂、网箱养鱼工作实现规范化管理并形成长效机制
按照《崇左市规范河道采砂网箱养鱼管理工作方案》,此次整治工作分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及规划布局、集中整治、规范化管理、检查总结五个阶段进行,稳扎稳打,逐步推进,最终目的是促使全市河道采砂、网箱养鱼管理工作实现规范化,并形成长效机制。
宣传发动阶段。时间从2015年2月5日~2月25日。该阶段,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部门要及时进行动员部署,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整治工作方案上报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辖区网箱养鱼拆除搬迁除给予误工补助外,不再给予其它补助,并于2月25日前将网箱养鱼拆除搬迁误工补助标准上报市整治及规范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制定相对统一的补助标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宣传发动,力争做到采砂船、运砂船、售砂场、网箱养殖100%的业主收到清理整顿信息。
调查摸底及规划布局阶段。时间从2015年2月25日~3月25日。在该阶段,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辖区河道采砂及网箱养鱼情况进行拉网式大排查,登记、排查、核对,摸清业主有关证件办理情况。向采砂船、运砂船、售砂场、网箱养殖业主发放依法补办有关证照通知,并告知不能补全证照的,要在规定时限前自行上岸、自行拆除或迁移出本行政辖区,在规定时限后将进行强制整治。
集中整治阶段。时间从2015年4月1日~5月31日。在该阶段,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作为本辖区河道采砂、网箱养鱼整治工作的主体,负责组织开展清理整顿工作。根据调查摸底情况,联合执法队伍依照法律法规对违法采砂、运砂及违反网箱养鱼规定等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对违规砂场进行清理整顿,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实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市河道采砂、网箱养鱼整治及规范化管理工作督察指导组巡查指导各县(市、区)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跟踪督查整治行动的推进,协调处理重大案件。2015年5月5日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完成养殖网箱拆除工作的50%,于2015年5月31日前将应拆网箱进行全部拆除,并将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汇总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通过整治,非法的采砂船、运砂船、售砂场及养殖网箱清理率达到95%以上。
规范化管理阶段。时间从2015年6月1日~6月30日。在该阶段,要规范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流程;健全河道采砂规划制度;完善河道采砂许可制度;加强河道采砂监管,加大巡查执法力度,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规范江河、水库网箱养鱼管理工作流程;完善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严格按规划安排网箱养鱼;加强江河、水库网箱养鱼监管。通过整治和加强管理,使全市95%以上的河道水面、河边砂场进入规范管理的新常态。
检查总结阶段。时间从7月1日~7月31日。整治行动结束后,各县(市、区)、相关各部门要认真检查和总结,开展河道采砂、网箱养鱼整治工作回头看,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查找存在问题,提出对策。把专项整治成果转化为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形成长效机制。(崇左市规范河道采砂网箱养鱼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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