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绥县银丰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水泥生产线生产期间(2003年7月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企业所聘用人员的工资已按国家法律法规全部支付兑现,聘用人员的养老、医疗、事业“三金”已随工资发放,如有不实,本公司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告期为七天。投诉单位:扶绥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电话:0771-7524156、0771-7510961。
特此公告
扶绥县银丰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2月13日
新闻推荐
宁明县信达创意图文设计部遗失开户许可证,证号为:611000011126,核准号:J6132000089101,声明作废。覃文娟遗失身份证,证号为:452101199202040026号,声...
扶绥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扶绥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