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绥县银丰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水泥生产线生产期间于(2014年8月至2014年12月31日),所聘用人员的工资已按国家法律法规全部支付兑现,聘用人员的养老、医疗、事业“三金”已随工资发放,如有不实,本公司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告期为七天。
投诉电话:0771-7511177(扶绥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特此公告!
扶绥县银丰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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