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同意将村的集体资金交由镇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管理。”这是春节前在扶绥县中东镇新隆村召开的全体村民代表大会上,村民代表讨论一致通过了《中东镇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并签字同意将本村现有的10万元集体资金交由镇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管理的场景。而该镇九和村也通过代表讨论决定将6万元的集体资金委托镇农村“三资”委托代理中心来管理,这是中东镇率先探索出了一套可行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新模式。
要想管好家,首先要知道家底。去年,在新一轮村“两委”换届前,中东镇组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工作,经核算全镇农村流动资产总额为366.9万元,固定资产净值为2145.1万元,村级债权总额为31.9万元,债务总额为43.1万元。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和使用,始终是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也是农村基层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多发领域,更是引发群众对基层干部不满及上访的问题所在。为此,该镇结合实际,大胆创新,经过深入调研和开展民主征求意见,率先推出了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即“村财镇管”的管理模式。
该镇成立了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托管中心),托管中心主任由镇纪委书记担任,下设两个工作小组,一个是资产、资源处置服务小组,由司法、林业、国土等部门组成,专门负责对村屯集体资产的经营、处置、收益进行指导和监督。另外一个是资金管理服务小组,由纪检、财政、农业等部门组成,想要进行托管的村、屯首先召开村民代表或户代表会议签字同意,并向镇托管中心提出委托代管申请,并提供收入票据,将集体资金存入镇托管中心专用账户。
为方便村、屯日常开支的需要,中东镇托管中心反复讨论研究,在合法规范的前提下,尽量简化办理手续,村、屯每次可申领2000—5000元备用金,每次申领要填写托管中心统一制作的专用借据,由村、屯长、镇包村工作队员、托管中心主任共同签字盖章后方可申领。报账员申领第二次备用金的同时必须将上次支出票据拿到镇托管中心进行报帐后方可领取。若需领取超过5000元备用金时,由村委主任或屯长说明资金使用事由,并附村民代表或户代表会议,村民签字同意,方可申领。
群众是最好的监督主体,村、屯理财小组每个季度要对收支情况进行审核,签字后向群众进行公示。
九和村村民韦瑞金说:“以前没有托管的时候,我们都不知道钱用到哪去,现在由政府帮管就好了,钱该怎么用都由村民来决定,敢情就是在管自己的钱。”
新隆村支书李坚枝告诉笔者说:“钱放在镇财政账户里,老百姓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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