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绥讯 近日,扶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秩序中队负责人刘永毅率一组民警在县城外围东环路与松江街路口定点设卡执勤时,将一辆违规安装前灯的货车拦停检查。面对民警开出的罚单,该货车驾驶人廖某怒火中烧,下车后不仅谩骂民警,而且冲到路边抄起一根木棍欲殴打执法民警。幸好该民警反应敏捷,迅速将欲施暴抗法的廖某制服,经民警耐心教育,廖某认识了自身行为的错误。
当天上午上午9时30分许,该组执勤民警在执勤点将一辆违规安装前灯、车牌号为桂AA3XXX的货车拦停检查,民警向该货车驾驶人廖某指出了违规安装前灯的危害性,并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其违法行为作出处罚。然而廖某不肯在处罚单上签字,并试图向民警求情,希望免于处罚。执勤民警坚持秉公执法,廖某见求情未果,情绪非常激动,突然跑到路边抄起一根木棍跑向民警欲施暴抗法。面对突发状况,民警沉着应对,迅速夺下木棍并将其制服。
“本来赚的钱又不多,你们这么一罚款,我还做什么生意,一棒打晕你们解解气!现在我知道错了,愿意接受处罚。”经民警耐心教育后情绪平稳的驾驶人廖某后悔地说。
鉴于驾驶人廖某的行为,民警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57条、《广西条例》第65条第一款第3项之规定,给予廖某处罚200元罚款,并责令其整改违规安装的车灯。
(邓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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