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绥讯 黄某无视自身及他人安全,酒后仍然驾车,结果导致发生一起一死一伤的交通事故。目前,黄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羁押于扶绥县看守所。
2014年10月2日晚,黄某驾驶货车往凭祥方向行驶,路上与黄某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追尾事故,造成驾驶人黄某某及乘员陈某不同程度受伤,陈某经送扶绥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扶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鉴定,黄某属于醉酒驾驶,承担该起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陈某的家属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货车驾驶人黄某及某保险公司赔偿。经扶绥法官主持双方进行调解,双方一致达成赔偿协议,被告黄某及保险公司共同赔偿陈某家属死亡赔偿金11万元和医疗费3479元。(吴鸿亮 马宗涛)
新闻推荐
市领导在调研生态移民项目选址工作时要求 做好选址区规划设计方案确保移民群众安居乐业
本报崇左讯 (记者 陆艳梅)7月6日,市委副书记冯学军率国土、规划、扶贫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前往江州区濑湍镇和扶绥县渠旧镇实地调研生态移民项目选址工作。冯学军...
扶绥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扶绥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