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绥讯 近日,扶绥县检察院在该县公安局城厢派出所设立全市首个驻派公安派出所检察室,将日常执法监督延伸到办案一线,进一步促进公安派出所依法、公正、规范、文明执法,深化诉讼监督,确保法律正确实施。该院派驻公安派出所检察室的工作职能主要有:
一是监督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行政执法办案活动。即是发现和纠正公安派出所在查办刑事案件和其他执法活动中存在的执法不公正、不规范、不文明以及以罚代刑行为,促进公安派出所执法规范化。
二是健全信息共享机制。派驻检察官可以全面了解派出所将所受、立、破、结案以及变更强制措施的刑事、行政案件情况。同时,侦查监督部门同时也将本季度捕与不捕材料、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以及最新的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及时提供给公安派出所,真正实现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的双利双赢。
三是建立定期研讨交流机制。派驻检察官通过定期或专门召开联席会议或者案件质量研讨会等形式,与公安派出所进行双向交流,学习相关规范或者评析案例,共同研究侦查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确保侦查取证方向的正确性和程序的合法性。
四是落实提前介入机制。派驻检察官在坚持“参与而不干预,引导而不主导”的工作原则下,可针对派出所办理的一些重大疑难、群体性、涉众型案件,主动提前介入,共同研究分析案情,引导证据收集,将监督关口前移至派出所受理案件的初查阶段,避免因侦查方向错误导致的讯问不到位、证据灭失等问题发生。(麻洲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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