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于2015年5月30日中缝刊登的遗失声明中“扶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遗失崇左市服务业、娱乐业、文化体育专用发票两张,发票代码:245141270015,票号分别为:00120492、¥66000元;00120493、¥100000元,声明作废。”内容有误,声明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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