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绥讯 “请你们不要送我去拘留所了,我马上打电话叫我老婆送钱过来,付清案款。”10月28日上午12点,扶绥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对老赖黄某动起了真格,被执行人感觉赖账已不再管用了,最终交清欠款,实现案结事了。
2014年2月19日,被执行人黄某以养猪需饲料为由,向申请人李某赊购饲料,折款3.5万元,并口头约定半年后的第一批生猪出栏时即付清欠的饲料款,同时出具欠条一份给申请人。
今年2月,申请执行人李某发现被执行人黄某赊购饲料养的第一批生猪早已于8个月前出栏销售完毕。申请执行人李某见被执行人黄某无意支付案款,即多次要求对方尽快付清货款3.5万元,但被执行人以其他理由多次推诿,拒不付款。为此,申请人李某于今年3月将黄某诉至扶绥法院。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如下协议:黄某同意于今年8月1日前付清李某货款本金3.5万元,申请人李某同意放弃利息请求。但付款期限到后,被执行人黄某均未兑现。面对被执行人的“耍赖”,李某只好申请扶绥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审理该案时,与黄某通话,要求其前来法院处理该案件,但法官始终不见黄某的踪影。
10月15日上午,执行法官来到黄某养猪场地,并送达执行通知书与报告财产令,责令黄某五天内履行清楚案件款。黄某不但不按时履行案款,连执行法官的电话也不接了。
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及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决定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执行。10月28日凌晨6点30分,执行法官带领3位法警,将黄某带回法院。面对执行法官,被执行人仍无动于衷。
此时,执行法官只好限黄某于次日上午11点30分前付清案款,否则对其予以司法拘留15天,并罚款1万元。
当日中午12点,黄某还是无意履行案款,经请示领导后,执行法官将黄某送拘留所执行拘留。在送黄某去拘留所的路上,黄某迫于无奈,在路上打电话让她老婆送3.5万元到法院,履行付款义务,案件最终案结事了。(唐光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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